中國八家航空公司和印度兩家航空公司未能按要求在今年3月底前向歐盟提交2011年航空碳排放數據,歐盟表示如6月中旬還未提交將對相關航空公司采取懲罰措施。
據《金融時報》報道,歐盟氣候行動專員康妮•赫澤高(Connie Hedegaard)5月15日表示,所有的歐盟航空公司以及“幾乎所有”的國際航空公司同意提交碳排放數據,截止至3月31日,歐盟已經收到來自歐洲和其他地區航空公司提交的1200份碳排放數據。
康妮•赫澤高說:“參與配合的比例相當高,只有個別的中國與印度航空公司未能配合提交。如果6月中旬仍未得到相關數據,歐盟國家將會采取懲罰措施。”
但她并沒有特別指出會采取什么樣的懲罰行動,也沒有提及中國和印度相關航空公司的名稱。
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所有抵離歐盟成員國境內機場的所有航班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法案,歐盟對各國航空公司按一定規則給出碳排放的免費額度,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如果超出免費額度就必須掏錢購買;如果額度用不完,亦可以出售。
歐盟強征航空“碳稅”法案自公布之日起便遭到歐盟以外多國航空界的強烈反對?罩锌蛙嚬窘衲3月曾聯合英國航空公司、英國維珍航空公司、德國漢莎航空公司、德國柏林航空公司、法國航空公司、西班牙伊比利亞航空公司、法國賽峰公司、德國MTU航空發動機公司等8家航空業公司致函英國、德國、法國、西班牙及歐盟主要領導人,呼吁歐盟采取切實措施避免強征航空“碳稅”帶來的損失。 【財新網(微博)】(記者 王永)